目的
為鼓勵全國大專院校與高中職學子設計優質的台灣旅遊行程,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以下簡稱本會)主辦「2025 校園國際金旅獎旅遊行程設計競賽」徵選活動,結合親子、樂齡、永續、運動休閒、日本來台、韓國來台、越南來台、穆斯林來台等主題並同時結合交通部觀光署、國發會、經濟部、農委會、文化部、原民會、客委會各部會既有的觀光資源開創新遊程,打造多元化的遊程,透過整合及區域串聯,設計優良旅遊行程,包裝台灣深度優質遊程,提升台灣旅遊的產品屬性及品質,發揮青年學子創意,提供產學合作契機,特舉辦徵選競賽活動。
指導/主協辦單位
指導單位 : 交通部觀光署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協辦單位:台北城市科大觀光系
高雄餐旅大學觀光學院
暨南國際大學觀光休閒與餐旅管理系
行程分類:
國民旅遊組 :
「親子旅遊類」、「樂齡旅遊類」、「永續旅遊類」、「運動休閒旅遊類」
入境旅遊組:
「日本來台類」、「韓國來台類」、「越南來台類」、「穆斯林來台類」
共二組八大類。
参賽資格
1.參賽之旅遊行程必須為學生作品,不得於市場上公開銷售。
2.參賽學生隊伍以 2-4 人為限,指導教師 1 人,每位指導教師不得指導超過 8 支隊,每隊限投 1 條行程。
評選辦法
1.成立評選專案小組,負責執行相關事項。該小組設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若干名, 小組成員若干人,成員包含本會代表、觀光局代表、學術界代表、領隊導遊代表、業界代表等。
2.2025 校園國際金旅獎行程設計競賽分為二組八大類,請依遊程設計主題為主要參賽類別,且各類必須為至少 2 天1 夜以上之過夜行程(含住宿、交通、景點門票等)。(每類各選出3條以內得獎行程)
六、應備文件
1.填妥報名表乙份,報名費新台幣 1000 元整,得檢附本會旅遊行程設計師認證影本提供加分依據。(ATM 轉帳:安泰銀行民權分行 帳號: 037-22-606667600戶名: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2.參賽行程表乙份 (請使用本會制式表填寫)
※不可在內文出現學校科系名稱、學生名稱或學校代表性人員,否則予以扣分。
3.行程說明書乙份 (請使用本會制式表填寫)
※不可在內文出現學校科系名稱、學生名稱或學校代表性人員,否則予以扣分。
4.行程合法文件檢核表乙份 (請使用本會制式表填寫)
5.學生證影本黏貼 (表 5) 乙份
6.ATM 轉帳證明單 (表 6) 乙份 (新台幣 1000 元整)
7.第1-6 項資料請以A4 列印出紙本乙份,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會
(10470 臺北市民權東路二段9 號5 樓「校園國際金旅獎行程競賽小組」 收。
8.文件寄出前,請務必先網路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本會收到紙本文件後,將以電子信回覆報名編號。
連結 https://forms.gle/p3QkDCbuCawPqAvk7
收件期限
即日起至114 年 6 月 13 日下午5 時止(郵戳為憑)
參賽行程統一規範
1.遊程團費的估算,請說明計價人數及使用車輛大小。
2.行程售價請列明平日價格及假日價格,並標示團體售價是否因旅客身份、年齡而有所不同(如老人票)。
3.行程內容必須明確記載,行程中所使用之飯店必須列明(可列明數家同等級飯店擇一,但不可只寫『或同等級』字樣),不可記載『行程僅供參考』等文字記載。
※如僅列一家飯店(即為保證入住),需註明如何確保入住。
4.行程中使用之飯店、餐廳、交通工具等需合法安全,飯店、旅館或民宿請標記旅宿網登記編號 https://taiwanstay.net.tw。
5.行程敘述應註明是否含門票,景點參觀方式須標明清楚:入內參觀☆、下車參觀◎、未標示則表行車經過。
6.如有購物須載明購物安排及時間(說明購物站數、購物項目及停留時間)。
※不得以購物佣金彌補團費。
九、評分內容及分數比例(相似度不得超過 80%)
a.行程企劃重點 (30 )
(1) 符合主題設計精神(15 )
(2) 產品特色及創新 (15 )
b.產品設計及內容 (40 )
(1) 景點交通路線安排順暢性(10 )
(2) 旅館安排說明(10 )
(3) 餐食安排說明(10 )
(4) 旅遊景點安排及參觀時間(10 )
c .團費售價合理性 : (20 )
(1) 團費價格及行程所包含內容的合理性 (10 )
(2) 市場可行性說明(10 )
d.綜合: (10 )
(1) 風險管理暨應變措施管理(5 )
(2) 永續旅遊精神(5 )
(包含使用無紙化、支持地方經濟、文化發展的安排等)
※ 加分項:
每隊學生中領有本會核發之旅遊行程設計師認證者,每一張可予以加總分一分,上
限二分。
評選流程
1.初選:經文件審查備齊通過,由評選小組評選通過者
2.決選:由評選小組委員就通過初選作品評選,擇優選出「2025 校園國際金旅獎旅遊行程設計獎」。
3.該校有報名參加遊程評選時,該校或相關人員不得擔任參賽行程所屬類別的評分委員。
4.決選會議時,如須進一步討論參賽行程時,以該類別的評分委員意見為主,其他類別的評分委員所提意見,須經該類別委員附議,方可進入討論。
評選結果及獎勵
1.各分類參賽行程原則評選出前三名為獲獎行程,擇優可增額或減額。
2.各分類獲獎行程擇優頒發獎座與獎狀;其餘獲獎行程頒發獎狀。
3.舉辦頒獎典禮,對外公布得獎名單。
聯絡資訊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籌備委員會 委員 李奇嶽 0932733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