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觀光盃Open Data 黑客松 競賽

113年 觀光盃Open Data 黑客松 競賽

活動簡介

在新興技術蓬勃發展之下,全球各產業皆紛紛朝向數位化發展。台灣觀光產業受全球化影響極深,產業面臨數位轉型之壓力。 為彰顯政府對開放資料及資料運用創新的重視,交通部觀光署特此規劃 「113 年觀光盃 Open Data 黑客松」,旨在推廣及活用本署於政府資訊開放平台所登載之資料集,透過競賽提供學生與政府之間的對話平台,激勵學生的創意構思,強化觀光資料的串連與應用、優化政府服務。 本次黑客松期望進一步促進學術研究與實務經驗的結合,藉由鼓勵創意且具應用價值的作品,增進產學合作的互動,滿足觀光服務產業對創新能量及人才的需求。同時,也希望透過參賽者的寶貴意見與回饋,持續優化本署 開放資料的友善度與品質,進而提升資料的可用性。

活動主題

觀光產業數位轉型

推動觀光產業的數據串連與應用,是全球數位化轉型的浪潮,尤其在後疫情時代,台灣的觀光產業也不例外,在全球化的影響下,傳統的經營模式面臨嚴峻挑戰,迫使業者不得不加快數位轉型的步伐,以應對變化中的市場需求,促進觀光產業數位轉型。 以觀光產業的三種業態觀察其痛點及需求,旅行業希望透過整合業務平台,進行數位行銷優化並透過顧客洞察提升服務品質。旅宿業希望提升顧客服務,透過智能化運營並加強數位行銷來優化整體體驗。觀光遊樂業期望加強顧客體驗,通過提升運營效率和數據驅動的決策來達成目標等。 旅行業、旅館業、觀光遊樂業之建議數位轉型主題說明如下,但不以此為限:

  1.  觀光遊樂業,數位轉型建議:
  • 加強顧客體驗:透過 AR/VR 等沉浸式技術提升遊樂設施的互動性,增強遊客的整體體驗。
  • 提升運營效率:實施更先進的 ERP 系統,與票務、物流、 財務系統串聯,以實現全流程的自動化與效率提升。
  •  數據驅動的決策:引入顧客數據分析工具,根據遊客的行 為和偏好調整服務與營銷策略,提供更具個性化的體驗。
  1. 旅行業,數位轉型建議: 
  • 整合業務平台:導入綜合業務管理系統,如 CRM 與 ERP 系統,整合訂單管理、客戶溝通和服務流程,以提高內部效率和跨部門協作能力。
  • 數位行銷優化:加強數位行銷,利用社交媒體和網路平台擴展客戶群,同時增設具備預訂功能的官網和行動 App, 以方便客戶自助操作。
  •  顧客洞察:透過數據收集與分析,深入了解顧客需求,預測旅遊趨勢,從而開發適合不同客戶群的產品和服務。
  1. 旅宿業,數位轉型建議:
  • 提升顧客服務:導入 PMS(飯店管理系統),結合自助 Check-in/Check-out 系統,提升顧客服務效率,同時減少人力成本。
  • 智能化運營:運用 IoT(物聯網)技術優化能源管理和房間控制,實現運營自動化,提升運營效能和客戶滿意度。
  • 加強數位行銷:利用社交媒體和網路廣告進行目標市場推廣,運用數位工具追蹤顧客行為,提供個性化的優惠與服務,以提升回頭客率和顧客忠誠度。

參加資格

  1. 凡大專校院(含大專生、碩博士生)之在學學生都可參加,並以組為單位參與競賽。
  2.  每組學生不超過 8 人,鼓勵跨系組隊,並須有 1 至 2 名學校指導老師帶隊。

活動時程

  • 線上海選:通過資格審查後由評審委員依各參賽隊伍所上傳之資料與作 品介紹進行評選,通過後進入決賽。
  • 決賽:通過線上海選之參賽隊伍於現場說明與系統展示、問題詢答。 
  • 每組現場說明與展示(約 5 分鐘)、問題詢答(約 5 分鐘),為使大會順 利準時進行,確切詢答時間將視情況調整公告。 
  • 同時報名 2 項作品之參賽隊伍,需簡報兩次。

報名方式

  1. 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s://seminars.tca.org.tw/D15r00900.aspx 
  2. 報名作業:
  • 填寫團隊基本資訊、團隊介紹(300 字)、作品構想書(300 字) 
  • 填寫並掃描下列資料,製成 pdf 檔,email 至 serena_kuo@mail.tca.org.tw 
  • 參賽切結書暨蒐集個人資料告知/肖像提供同意書(附件一), 正本於決賽當日繳交。
  • 每位隊員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供執行單位查驗「在學身分」 使用,若學生證為 IC 卡「無法辨識系所及註冊章」時,請學校單位開立「在學證明」一併上傳) 
  1. 請於 11/4(一)中午 12:00 前完成前 2 項作業,始完成參賽報名。
  2. 不符合上述報名程序及交付資料不齊全之團隊,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3. 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或新增組員及學校指導老師。

競賽作品

  1. 競賽作品必須使用交通部觀光署於政府開放資料平台 (https://data.gov.tw/)所登載之開放資料(至少 1 筆資料集之內容)作競賽使用。
  2. 鼓勵參賽團隊搭配其他政府機關、學校、民間或國際間之開放資料,進行作品開發。
  3. 每組得報名至多 2 件競賽作品,且作品完成須至少達到測試或概念驗證(Proof of concept ; POC)階段。

評分標準

活動獎項

完賽隊伍都可得到由交通部觀光署頒發得數位完賽證明,將於賽後統 一製作後,寄送至團隊所有成員及指導老師之個人信箱。

注意事項

  1. 報名與個人權益:
  • 團隊參與競賽,完成參賽線上報名提交,即視同同意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競賽活動中若有爭議,主辦及執行單位保有活動須知最終解釋權。
  • 參加條件:凡大專校院(含大專生、碩博士生)之在學學生組隊及指 導老師報名參加(每位參賽隊員資料請詳細填寫於線上報名表),請依規定繳交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 參賽無年齡限制,若未滿 18 歲請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於參賽同意 書簽署同意參賽,並繳交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報名僅容許中文填寫報名資料,所填寫之資料必須詳實,不可冒用 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 相關權益,參賽團隊全體隊員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基於參賽者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 確認、活動聯繫、寄送獎品、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為避免無法聯繫影響相關權益,團隊之所有參賽者必須提供詳實之個人資料。
  • 代表報名者應取得團隊成員之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主辦及執行單位。
  • 參賽者對於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依法必須保留者不在此限,若因此影響參賽或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者應自負責任。
  • 為記錄相關活動,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拍攝或請競賽團隊提供相關簡報、照片及動態影像。參賽團隊成員須同意無償提供為進行結案報告或推廣觀光、Open Data 等為主辦單位使用、編輯、印刷、 展示、宣傳或公開上述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
  1. 作品:
  • 曾在任何競賽中獲獎之作品可參賽,但須依本競賽進行更新與改版,須於參賽報名表中進行宣告,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並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若經發現,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並由參賽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團隊須於複選及決賽前完成上傳作品網址或 App 安裝檔載點,供執行單位進行查驗。
  • 主辦單位得運用獲獎作品,進行活動成果宣傳、登載網頁、報導、出版等推廣目的之使用。
  1.  獎項:
  •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主辦單位得調整獎項、獲獎數量或決定得以從缺。
  • 團隊獲獎時,獎金由報名表上授權之代表人領取,若授權代表 無法領獎,由團隊成員共同簽署同意更換代表人代理領取,請將代理表單於領獎期限內寄至執行單位以茲證明。 
  • 團隊領取獎勵(項)時由團隊代表人(個人)為領獎者代為領取,代表人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
  • 前項領獎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納稅金;且領獎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單據(如領獎單)方可領取獎勵金,若未配合者,視為放棄團隊獲獎資格。
  • 得獎獎項或金額若超過新臺幣 1 千元,其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 得獎獎品價值或獎金在新臺幣 2 萬元(含)以上者,必須依規定扣繳 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
  • 提案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應自行處理,主辦及執行單位不干涉亦不涉入團隊內部之分工或權益分配等爭議和裁決。
  1. 其他:
  • 凡報名參加者,應遵守本須知內各項規定,如有違反者,由執行單位協助主辦單位進行法律程序,經訴訟程序確認屬實者, 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金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有違反本須知之事項,致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受有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參賽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此須知有關的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北地方法院為第ㄧ審管轄法院。
  •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之權利,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聯絡資訊

https://www.week.mcu.edu.tw/art/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人信箱:serena_kuo@mail.tca.org.tw 

聯絡電話:02-2570-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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