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台灣陶藝金陶獎競賽

第八屆台灣陶藝金陶獎競賽

宗旨

文化創意產業自上世紀末至本世紀,已成為全球各國積極推動的重要項目,並逐漸融入永續發展與ESG的理念。陶瓷藝術作為其中的重要一環,經歷了顯著的發展變革,從數千年前的食用及祭祀器皿,轉型為兼具實用性、藝術性與生活美學的創新產品。

財團法人和成文教基金會已成功舉辦七屆金陶獎競賽,持續挖掘並推廣優秀陶瓷藝術家及青年人才。透過這項競賽,我們鼓勵創新與多元表達,為陶瓷藝術注入新的生命力,提升其在文化創意產業中的地位。本次第八屆陶藝金陶獎競賽,承襲拋磚引玉的精神,期待能夠繼往開來、傳承薪火,讓台灣陶瓷藝術的文化創意產業再次發光發熱。

組織

地址:11469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3樓

電話:02-27925511#361  傳真:02-27953101

聯絡人:陳雯菁   E-mail:chen13181@hcgnet.com.tw

網址:www.hcg.com.tw(和成官網)

徵件條件

1. 作者條件

參加條件:本屆陶藝金陶獎競賽不額外收取報名費,凡本國籍從事陶藝創作相關工作者或陶藝雕塑科系者、學習者……等皆可參加競賽,且須以個人名義報名。

參加學生組須年滿18歲(含)以上並具備學生身份;若參賽者為新住民、僑生或外籍人士(學生)者,需持台灣居留簽證2年以上居住身分,始取得參賽資格。

2. 作品條件

作品資格:本屆創作競賽並不對所創作作品之主題、內涵、形式或表達方式等進行任何限制,參賽作品必須是由本人從未公開發表過、兩年內之新作品。陶瓷材料應用需占整體面積的80%以上,且無侵犯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爭議者。

作品將區分為『社會組』『學生組』進行競賽。本競賽不接受AI創作,或3D列印之作品。

作品數量:每人以二件作品參與競賽為上限,不得報名不同組別參加競賽,僅能擇一組別參加。

作品尺寸:作品長寬高邊長最大不得超過100公分(其造型之底座視為作品的一部份,組合式作品需要附詳圖及相片說明)。

作品溫度:作品需要經過1100℃以上的窯燒處理,且以不易碎之作品為原則,零件附屬品請作者自行包裝妥善。

※ 金陶獎展覽結束之前,參賽作品經查如有市場銷售事證,將取消參賽資格。

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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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作品皆由和成藝術典藏中心典藏供各界參觀,不另行支付典藏費用。

總獎金為新臺幣參佰參拾肆萬元整(334萬),得獎者依法繳交10%所得稅。

入圍初選者,凡被評定為入選者進入複賽,皆可獲得入選證書一只、作品彩印專輯一冊及獲得展出機會;獲獎者將受主辦單位邀請參加頒獎典禮,本屆金陶獎獲獎者所獲得獎金、獎盃及證書將於頒獎典禮中頒發。

社會組總獎金250萬元

金獎一名,獎金含稅新臺幣陸拾萬元、典藏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銀獎二名,每位獎金含稅新臺幣參拾伍萬元、典藏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銅獎二名,每位獎金含稅新臺幣貳拾萬元、典藏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佳作五名,每位獎金含稅新臺幣捌萬元、典藏證書一只

評審特別獎五名,每位獎金含稅新臺幣捌萬元、典藏證書一只

學生組總獎金84萬元

金獎一名,獎金含稅新臺幣貮拾萬元、典藏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銀獎二名,每位獎金含稅新臺幣壹拾萬元、典藏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銅獎二名,每位獎金含稅新臺幣柒萬元、典藏證書一只、獎盃一座

佳作五名,每位獎金含稅新臺幣參萬元、典藏證書一只

評審委員特別獎五名,每位獎金含稅新臺幣參萬元、典藏證書一只

評審重點與評分標準

作品之評審由主辦單位遴選具有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陶藝創作者、藝術家等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要項包括工藝技法、創意特色、美學、創作意念:

1. 工藝技法: (材料處理、製作技術)

2. 創意特色: (獨特性、內涵意義、特性特色展現)

3. 美學: (造型、裝飾、整體搭配等)

4. 創作意念: (觀念、主題契合性)

※ 如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會決議獎項從缺

評審委員:遴選聘用評審委員五或七位,負責初審、複審;另聘大會顧問一位,負責評審過程相關事務之諮詢。

初審方式:初審地點設於臺北市內湖區;以作品數位影像檔提交評審委員審核,採計分方式進行初審。

複審方式:作品於和成三廠實體評審,由評審委員們進行複審,評審方式採用國際評審累進制度計分。

參選作品

●初審 –  以作品數位影像檔提交評審委員審核

報名期間為2025年9月1日~2025年10月31日,資料需於截止日期2025年10月31日前送達,以郵戳或電子信箱收件時間為準,寄交資料(提交文件若為電子檔,請轉存成pdf檔,以免產生爭議)如下:

1. 報名表《附件一》資料如:作者、主題、材質、年代、尺寸等需詳實填入報名表,右上角灰底處之收件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2. 送件表《附件二》,右上角灰底處之收件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3. 聲明放棄著作圖像權切結書《附件三》

4. 包裝運輸切結書《附件四》

5. 送交參加競賽作品之不同角度相片之數位影像檔各五張,並檢附作者個人工作照一張(規格:未經電腦修飾合成圖片之全彩jpg、tiff等格式,640×480圖元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掛號郵寄者,請自行存入可供下載之檔案存取裝置如USB、光碟等,該存取裝置恕不退還。

6. 簡章、報名表資料,可於www.hcg.com.tw和成公司官網下載,或透過電子郵件向委員會聯絡人陳雯菁(chen13181@hcgnet.com.tw)索取。

7. 報名送件可透過電子郵件寄發,或掛號郵寄至第八屆陶藝金陶獎籌備委員會:

地址:11469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3樓

收件人:陳雯菁 (chen13181@hcgnet.com.tw)

電話:02-27925511 ext.361  傳真:02-27953101

8. 若繳交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上項規定者,不予審查。為免因送件資料不全致損及權利,請自行預留資料補正時間。


●複審 – 以入圍作品原件提交評審委員複審

初審入圍作品將於2025年11月20日前以書面通知送件,並公布名單於和成官網www.hcg.com.tw請於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16日期間,將與初審相片相符之作品運送或郵寄到達指定地點,若未送件者,將視同放棄。

第八屆台灣陶藝金陶獎籌備委員會將擇日全程錄影開箱驗收,確認作品完整情形;複審送件作品必須與初審相片相同,如由評審判定不相符者,或超過截止日期前送件未達者,以競賽棄權遞補論。

組合式作品應附組裝步驟說明圖解及相片,參與複審時作品之運送、郵寄及運送期間之保險及所發生的費用皆由作者自行負擔,開箱驗收之前皆由作者負責,本委員會不負責在開箱收件驗收之前的保險費用,及損害與修復之費用。

經通知參與複審之作者,請於期限內將合乎包裝規格方式之實體作品送件至:

334桃園縣八德市大發里後庄135號 和成三廠

收件人:盧微捐 (chuan0816@hcgnet.com.tw)
電話:03-3623105#3317

作品於和成三廠HCG典藏中心進行實體評審,由評審委員於約定時間內進行複審,評審方式採用國際評審累進制度計分。

作品收件與退件

收件

因應評審、展覽拆卸所需,作品必須符合第八屆台灣陶藝金陶獎籌備委員會規定之木箱運輸安全包裝,包裝要求規範如下:

一律採用密閉式厚實木箱可重複拆裝的包裝方式,箱內應有足夠防震填充襯材保護作品,木箱蓋子必須使用螺絲固定拴緊;木箱正面須附報名表影本、木箱側面須貼上可供辨識之作品照片。

包裝方式不合乎標準者,將一律退還,並由報名者承擔退還費用與風險;本委員會在作品開箱點收前,不負損壞賠償責任。

退件

作品於展後預計在2026年6月1日起辦理退件,展覽期間及退件運輸費用由主辦單位支付。作品退件以最後展期結束後30天後辦理,逾期未領退回作品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理,親自領退件時,須以原始送件報名表單據或作者委託書辦理。

權利與義務

1. 本次競賽入選作品需以原件參加巡迴展覽,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權決定聯展、專題展……等展出方式,或舉辦相關宣傳造勢活動。

2. 主辦單位負責展出期間之佈展、撤展,及場地作品安全維護。

3. 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權對於參加競賽作品保有陳列、研究、攝影、印製出版品、開發紀念品、宣傳等推廣之權利,參加者須簽訂自願拋棄作品著作圖像權切結書。

4. 凡獲得本屆金、銀、銅、優選、佳作、評審特別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並頒給典藏證書,不另行支付作品的典藏金額。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如發現有抄襲、冒名、重複遞交競賽者,經第八屆陶藝金陶獎籌備委員會調查確定評議後,主辦單位將有追回獎金、證書、獎盃權利,無限期有效。金陶獎展覽結束前,參賽作品經查如有市場銷售事證,亦將取消參賽資格。

2. 得到複審通知參加決賽者,送件及運輸需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作品之保險購買、寄交運輸的保險責任歸屬等,亦由參賽作者自行辦理投保及承擔。

3. 如主辦單位收件拆箱時,發現送件過程遇運輸或包裝不當致作品破損時,當即拍照存證並通知參賽者,由送件者自行負責處理追訴理賠或修復,該作品無法參加評審。主辦單位不負責在開箱收件驗收前的保險費用與責任,及相關損害與修復的費用。

保險及運輸費用

1. 參展作品自第八屆陶藝金陶獎籌備委員會開箱點收後,至2026年6月15日完成退件前,保險費用將由第八屆陶藝金陶獎籌備委員會負責,每件(組)作品不超過新臺幣伍萬元之保險費用,若作品價值超過高於伍萬元以上之保險費用概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增加額外投保,投保理賠範圍,依照產物保險公司條款規定。

2. 送件參加複審運送時所產生的保險與運輸費用,皆由作者自行負責。開箱點收作品之後,由第八屆陶藝金陶獎籌備委員會負責收件之後展覽及退件的保險運輸費用,一切損壞賠償由保險公司按照報名表上的保險金額為理賠依據。

3. 送件參加複審之運輸費用由參賽者負擔,退件之運輸費用由主辦單位負擔。

4. 收件後若作品產生破損,由主辦單位負責修復後,不損及參賽者複審資格。

頒獎與展覽相關活動

主辦單位:和成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和成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頒獎典禮:2026年5月5日(時間將另行通知)

展覽期間:2026年5月1日(星期五)~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

展覽地點: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陽光特展室

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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