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科技大學商品與遊戲設計系LOGO設計競賽

建國科技大學商品與遊戲設計系LOGO設計競賽

前言

本校為因應數位科技普及,嶄新的商業模式、跨領域學習需求,將於本年度起「創意產品與遊戲設計系」與「視覺傳達設計系」兩系整合改名為「商品與遊戲設計系」,為此提供一個符合創意為新、設計創造力之多元學習的環境,並提升展現數位時代的教學目標,進而為這世代的學生帶來未來就業或升學的競爭力。

活動簡介

設計主題 :

  1. 本系114年度起正式名稱:建國科技大學「商品與遊戲設計系」

Chienkuo Technology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Product and Game Design. 

    簡寫 DPGD

  1. 本次[商品與遊戲設計系LOGO]設計為主題,以本校辦學理念為活力(Spirited)、優質(Exceptional)、傑出(Outstanding),「活力建國、優質學府、傑出大學」呈現新思維、新視野,探索人文、科技與文化間的關係並具體結合呈現本系學力(Professional)、實力(Competent)、願力(Dedicated)。本視覺LOGO特色精神為呈現務實、技術、創意、美學,與四大軸心設計學習1.數位遊戲設計、2.媒體影音與動畫設計、3.商品設計與產品開發、4.商業與視覺傳達設計,創新藝術之視覺形象標誌呈現,以現代風格於符合系所精神之競賽主題。

五、投稿規格 :

  1. 作品設計以平面設計為主,以電腦繪圖之向量圖呈現存檔成ai檔案格式,並另存一份jpg格式,二檔案上傳至E-mail : ctu047@gmail.com。主旨請註明參加「商品與遊戲設計系LOGO設計徵選+作者姓名」。
  2. 作品設計圖尺寸規格為A4(210mm*297mm)內含設計圖、設計概念、彩色計畫等(如附件一)。
  3. 作品檔名:姓名+作品名稱(1個ai檔,1個jpg檔)

六、收件規定

  1. 檔案規格:作品設計稿色彩模式一律設為 CMYK 模式,ai圖檔為主,解析度設定為300dpi,另外輸出存成jpg檔,解析度300dpi。
  2. 參賽作品件數:每人限三件以下,請同時寄件。
  3. 作品設計完成需同時傳送附件二「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及撰寫設計理念(200字以內),以供評審委員參考。簽署附件三「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與附件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同一檔案內並一同上傳。

嚴禁使用網路素材使用於作品中,違者即取消資格不予評審。

參賽資格

具有學生身份之在學同學,不分年級在學學生,(高中職與含大專大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活動時程

作業階段預計時程備註
比賽簡章公告期間2025年2月20日於活動系網公佈。
收件截止日2025年5月4日上傳截止日時間
得獎公佈2025年5月12日於活動系網公佈,並以 Email 通知
頒獎典禮2025年5月24日舉辦5月18前個別電話與 Email 通知得獎者

報名方式

  1. 本系114年度起正式名稱:建國科技大學「商品與遊戲設計系」

Chienkuo Technology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Product and Game Design. 

    簡寫 DPGD

  1. 本次[商品與遊戲設計系LOGO]設計為主題,以本校辦學理念為活力(Spirited)、優質(Exceptional)、傑出(Outstanding),「活力建國、優質學府、傑出大學」呈現新思維、新視野,探索人文、科技與文化間的關係並具體結合呈現本系學力(Professional)、實力(Competent)、願力(Dedicated)。本視覺LOGO特色精神為呈現務實、技術、創意、美學,與四大軸心設計學習1.數位遊戲設計、2.媒體影音與動畫設計、3.商品設計與產品開發、4.商業與視覺傳達設計,創新藝術之視覺形象標誌呈現,以現代風格於符合系所精神之競賽主題。

五、投稿規格 :

  1. 作品設計以平面設計為主,以電腦繪圖之向量圖呈現存檔成ai檔案格式,並另存一份jpg格式,二檔案上傳至E-mail : ctu047@gmail.com。主旨請註明參加「商品與遊戲設計系LOGO設計徵選+作者姓名」。
  2. 作品設計圖尺寸規格為A4(210mm*297mm)內含設計圖、設計概念、彩色計畫等(如附件一)。
  3. 作品檔名:姓名+作品名稱(1個ai檔,1個jpg檔)

六、收件規定

  1. 檔案規格:作品設計稿色彩模式一律設為 CMYK 模式,ai圖檔為主,解析度設定為300dpi,另外輸出存成jpg檔,解析度300dpi。
  2. 參賽作品件數:每人限三件以下,請同時寄件。
  3. 作品設計完成需同時傳送附件二「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及撰寫設計理念(200字以內),以供評審委員參考。簽署附件三「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與附件四「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同一檔案內並一同上傳。

嚴禁使用網路素材使用於作品中,違者即取消資格不予評審。

評審規範

評審辦法

  1.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依據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評選。

2.  評審標準: 主題性 35%、創新性 35%、完整性 30%。

   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 2025 年5月12日前於本系官網公告,將以電話與E-mail 方式通知得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得獎者須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領取獎金和獎狀;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與獎金。

活動獎勵

獎項獎金名額
設計金獎 10,000元,獎狀乙紙1 名
設計銀獎 7,000元,獎狀乙紙1 名
設計銅獎 4,000元,獎狀乙紙1 名
設計優選 2,000元,獎狀乙紙3 名
設計入選獎狀乙紙10 名

注意事項

  1.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2. 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唯人氣獎與促進投稿獎不在此限。
  3. 得獎者倘為團體組,需推派一名隊長作為代表,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獎金以電匯方式匯入指定匯款帳戶,並應寄回簽收領據。由得獎組別自行釐清分配獎金,與主辦單位無涉。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4.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5.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6.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7.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8.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9.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10. 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1.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2. 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若為團體組該項獎金將由隊長統整各團員領取金額並告知活動小組,團體組任一成員無論是否領取獎金,所有團員皆須完成繳交授權同意書。
  13.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座及獎狀。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承辦單位將事前聯繫是否出席,若未能出席者,於填妥受獎授權書後,可由代理人出席受獎,惟須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件,併同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受獎授權書,方可領取獎項。
  14.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15.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1. 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2.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3.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16.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7.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18.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負,並須承擔主辦方之一切損失。
  19. 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20.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 : 建國科技大學招生中心、設計暨管理學院

協辦單位 : 創意產品與遊戲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系、中華民國形象研究發展協會、台中市廣告創意協會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建國科技大學

本校系網:https://gpd.ctu.edu.tw/ 或http://cd.ctu.edu.tw/

或臉書粉絲專頁-建國科技大學商品與遊戲設計系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61566852581221

聯絡方式:04-7111111 分機 2350  活動小組 曾老師

電子信箱: ctu047@gmail.com

http://cd.ctu.edu.tw/?aid=103&pid=0&page_name=detail&iid=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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