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屆SakuraAwards整體廚房設計大賽

第12屆SakuraAwards整體廚房設計大賽

關於SAKURA AWARDS

身為台灣廚具領導品牌,櫻花對培育廚藝空間設計新秀不遺餘力,
冀望能為這個產業擔起教育英才的責任,回饋社會。

因此我們每年因應國際廚具最新趨勢及台灣住宅環境改變設定了不同的比賽主題,
提供給對廚房設計有興趣的學生一個能盡情發揮的創作舞台!

活動主題

  1. 空間設計類-廚房空間
  2. 空間設計類-家居空間
  3. 工業設計類-廚房電器

參加資格

  1. 台灣國內大專院校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2. 不限個人或團體參賽,參賽件數不限
  3. 為鼓勵更多優秀學生,已得過兩次前三名者,將不得再參賽

活動時程

  • 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評審決選

  • 工業設計:2024年12月3日(暫定)
  • 設計空間-廚房空間:2024年12月4日(暫定)
  • 設計空間-家居空間:2024年12月4日(暫定)

頒獎典禮

  • 2024年12月19日-西門町WESTAR,台北市萬華區漢中街116號8樓(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正前方)

報名方式

  1. 設定家庭型態:不限
  2. 報名表(線上填寫:https://reurl.cc/97dmoY)
  3. 創作概念說明
  4. 著作權約定事項、授權及切結書(務必簽名後再掃描提供電子檔)
  5.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務必簽名後再掃描提供電子檔)
  6. 團體參賽成員資料表(個人參賽不需提供,團體參賽才需提供)
  7. 作品圖面電子檔
  8. 學生證正反面電子檔(團體參賽請提供全部參賽者學生證)

一律採線上表單報名,第2-5項檔案請至官網下載,第2-7項目簽名掃描後請儲存於參賽者個人雲端(務必開放下載權限),並提供連結以利承辦單位下載。本次活動委由禾圓行銷有限公司執行,如有疑慮請洽服務專線02-2511-2567 分機885 活動小組 張小姐,謝謝。

評審規範

廚房電器工業設計類

  1. 範圍:主-油煙機、瓦斯爐、淨水器、烘碗機、烤箱及IH感應爐(嵌入式)設計、輔-與其相關之產品
  2. 主張:針對開放式廚房空間內之烹飪、清潔(消毒、殺菌)等活動提出需求主張
  3. 限制:以現有科技(技術)/材料/製程,聚焦使用行為設計提升新生活
  4. 作品須以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作品,並以電子檔提交
  5. 參賽作品之設計圖尺寸:A1橫式,最多二頁,解析度高於300 dpi,請同步提供JPG及PDF檔案
  6. 圖面請勿標示創作者姓名與指導老師及學校名稱,以免影響評選公正性
  7. 作品檔名請設定為「參賽組別_作品名稱_參賽者姓名」(例:工業設計類_完美IH爐_王阿明.jpg)

空間設計類-廚房空間

  1. 設定家庭型態:不限
  2. 可透過設計/科技/材料運用等綜合方案發想,實際五年內可實現而非天馬行空
  3. 範圍:廚房空間,空間尺寸不限
  4. 作品須以數位方式創作,不接受手繪作品,並以電子檔提交
  5. 參賽作品之設計圖尺寸:A1橫式,最多二頁,解析度高於300 dpi,請同步提供JPG及PDF檔案
  6. 圖面請勿標示創作者姓名與指導老師及學校名稱,以免影響評選公正性
  7. 作品檔名請設定為「參賽組別_作品名稱_參賽者姓名」(例:空間設計類-廚房空間_我心目中的完美廚房_王曉明.jpg)

空間設計類-家居空間

  1. 設定家庭型態:伴侶+小孩/毛孩
  2. 比賽主題:美好的居家互動
  3. 主題說明:依不同家庭成員的生活型態,規劃全屋設計方案,並特別著重在家人互動的公共區域,提出創新且具實用價值之設計。
  4. 可運用設計/收納/通用/科技等方案做綜合發想,提出可實現且實用之設計
  5. 規範:依照主辦方提供3房格局設計該家庭生活空間(既有樑、柱、外牆位置不可變動,室內隔間可進行客變)
  6. 繳交內容請包含以下4項內容:
    • 1.設計圖:「3D透視圖」與「平面配置圖」
    • 2.設計主題:請依照主題說明全屋設計概念。
    • 3.設計細節:請從「家庭成員」的生活需求出發說明各空間設計細節
    • 4.設計亮點:請提出創新的「設計亮點」供評選加分
  7. 參賽作品之設計圖尺寸:A1橫式,最多五頁,解析度高於300 dpi,請同步提供JPG及PDF檔案
  8. 圖面請勿標示創作者姓名與指導老師及學校名稱,以免影響評選公正性
  9. 作品檔名請設定為「參賽組別_作品名稱_參賽者姓名」(例:空間設計類-家居空間_超完美之家_王大明.jpg)

注意事項

  1.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2. 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唯人氣獎與促進投稿獎不在此限。
  3. 得獎者倘為團體組,需推派一名隊長作為代表,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獎金以電匯方式匯入指定匯款帳戶,並應寄回簽收領據。由得獎組別自行釐清分配獎金,與主辦單位無涉。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4.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
  5. 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6.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7.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8.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9.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10. 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1.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2. 得獎後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若為團體組該項獎金將由隊長統整各團員領取金額並告知活動小組,團體組任一成員無論是否領取獎金,所有團員皆須完成繳交授權同意書。
  13.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頒發得獎者獎項獎勵,得獎者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獎座及獎狀。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承辦單位將事前聯繫是否出席,若未能出席者,於填妥受獎授權書後,可由代理人出席受獎,惟須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件,併同攜帶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受獎授權書,方可領取獎項。
  14.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15.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1. 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2.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3.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16.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7.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18.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負,並須承擔主辦方之一切損失。
  19. 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20.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聯絡資訊

Sakura Awards – 台灣櫻花

SakuraAwards

協辦/執行:禾圓行銷有限公司

電話:25112567#885

Email:sakuraawards@gmail.com

國家/地區:台灣

分享至 FB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