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聲心語 依舊揪我(1995)-青少年自殺防治圖文創作競賽

青聲心語 依舊揪我(1995)-青少年自殺防治圖文創作競賽

活動主題

人生的故事中總會有讓你徬徨無措,找不到方向的時候,若這時可以有一盞明燈引導 前進的方向,甚至只要有一點光亮,讓人感受到有人陪伴的溫暖,故事便可以繼續寫下去。

邀請年輕夥伴發揮您的創意,以年輕人的表達方式創作具有宣導自殺防治的療癒圖文,鼓勵青少年朋友能夠珍惜生命,關照自己的心理健康,在經歷低落的時刻,能勇於求助,不要放棄為自己創造未來的希望。也期待你我能夠適時伸出援手,一句問候、一抹微笑,都可能在無意之間,成為別人生命的轉捩點。

參賽資格

 一、年齡 15 歲-35 歲,且擁有學生身分即可(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社區大學等)。

 二、 若符合年齡 15 歲-35 歲,但非學生身分,經由社工推薦也可參與。

 三、以個人或團隊名義報名參加,團隊人數至多 3 人參賽,參賽者不得重複組別報名。

 四、 如參賽作品經發現非參賽者所製作或有抄襲、盜用、侵權等,得取消參賽資格。

活動時程

1.參賽登記:113 年 5 月 20 日(一)起至 113 年 10 月 11 日(五)中午 12 時 0 分止。 

2.收件日期:113 年 7 月 17 日(三)起至 113 年 10 月 15 日(二)下午 2 時 0 分止。

3.評審評選:邀請相關學者專家組成評選會進行評選,10 月辦理決審會議,並公告得獎 優勝名單。

4.網路票選: 113 年 10 月 17 日(四)開放投票(+1today),進行人氣獎票選活動,113 年 10 月 27 日(日)中午 12 時 0 分截止統計。

5.公布入圍名單: 113 年 10 月 30 日(三)下午 3 點公布名單。

6.頒獎典禮暨記者會:預計 11 月 16 日(六)舉行,優勝隊伍進行頒獎。

報名方式

一、參賽報名與作品送件: 

(一)參賽資料: 

      1.報名表,如附件一。

      2.學生身分需提供團隊全員之在學證明,以利資格審查。

      3.競賽作品圖文檔案。(以自由創作為原則,惟須符合以下內容之呈現) 

      4.個人照或參賽團隊照一張(解析度提供 300dpi 以上畫素),並在檔名寫上圖片說 明。 

      5.填寫「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每人一份)、「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每人一份) 及「參賽作品確認書」(團隊一份,需全員簽名),如附件二~四。 

      6. 繳交方式:以掃描或拍照方式寄至本會 E-mail(taoyuanlifeline@1995line.org.tw) 

   (二)上述參賽資料電子檔,請掃描統整為一份 PDF 檔於 10 月 11 日(星期五)前傳送予 桃園市生命線協會,為避免資料遺漏,請於傳送後,來電告知並確認

   (三) 參賽資料及作品經承辦單位完成報名資格審查,回覆審核通知結果後,始完成報名。 

二、 報名團隊須保證所填寫之相關報名資料正確、無造假,學生(含國際生)應提供在 學證明,供主辦機關確認資格,並受到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 法令規 定之保護及約束;如有不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作品圖文製作規定:

   (一)圖文類型:須以「溫暖、關懷、陪伴」為主軸創作,以療癒插圖搭配正向的語句宣導 自殺防治。 

   (二)圖文規格: JPG、JPEG 或 PNG 格式,長寬皆需大於 2500 像素。

   (三)建議解析度: 300dpi 以上,色彩模式:RGB。不接受紙本手繪圖稿,若須手繪請將作品掃描並依圖文規格轉檔。

   (四) 作品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五)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圖文資料等,若經檢舉或經主辦單位查出侵權,依規定 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六)避免反宣傳及置入性行銷,且不得有違反法令及善良風俗之內容。

活動獎項

一、 頒發獎項如下: 

   (一)金牌:獎狀及獎金新臺幣 12,000元,一名。

   (二)銀牌:獎狀及獎金新臺幣 8,000 元,兩名。

   (三)銅牌:獎狀及獎金新臺幣 5,000 元,三名。 

   (四)評審最愛獎:獎狀及獎金新臺幣 3,000 元,五名。 

   (五) 最佳人氣獎:獎狀及獎金新臺幣 5,000 元,三名。 

   (六) 完成參賽者皆可申請社會服務時數 8 小時。 

二、 上述各組獲獎團隊之指導老師,另頒發指導感謝狀。

三、 各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 

四、 得獎名單於桃園市生命線網站公告。

五、 前 50 名繳交作品者,可以獲得商品卡一張。

注意事項

一、網路報名參賽登記請務必詳細填寫,圖文作品需標明作品名稱。報名參賽資料不完 整或圖文與規定不符者,經通知未修正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 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尊重「智慧財產權」,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 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及違反中華民國相          關法令 規定等情事。如發現以上情節,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已領獎者須繳回獎狀及獎 金。 

三、 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機關除取消得獎資格,並依行政程序追繳獎狀及獎金,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 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 

四、 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皆屬創作者,所著參賽作品皆同意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於教學、教育推廣等非商業用途。 

五、 參賽資料及作品,無論得獎與否,不予退回。

六、 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參賽之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選委員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議。 

七、 主辦機關及承辦單位有保留、增加、修改與變更徵選辦法之權利。

聯絡資訊

桃園市生命線協會113年圖文創作競賽 (google.com)

主辦單位:桃園市生命線協會

聯絡人:吳小姐

聯絡人信箱:taoyuanlifeline@1995line.org.tw

聯絡電話:(03)30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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